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简介

自学考试简介

欢迎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学考试与普通高考、成人高考和研究生入学考试并称为四大国家教育考试。自学考试制度自1981年在全国试点,1984年在山东省开考以来,为广大考生提供了学习的机会,提高了自身学历层次,为社会培养了大批的优秀毕业生。国家鼓励考生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也提倡有条件的高校利用现有的师资力量和教学条件对考生进行助学活动。

现将自学考试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21条、第22条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一)创建与发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于1981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创立,是中国规模最大的社会化开放式高等教育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自学考试。经过3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自学考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伟大成就,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合格人才。截至2011年底,全国累计在籍考生5726多万人,2.26亿人次参加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培养本专科毕业生1050万人,相当于130所万人规模的大学20年毕业生的总量。另外,有5000多万人次参加了非学历教育证书考试,2000多万人获得各种证书。许多自考毕业生已经成为各行各业的骨干力量。

(二)性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既是一种国家学历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教育形式。作为国家学历考试制度,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用考试的手段对应考者的知识水平和能力水平进行严格的检验和测量。考试结果和学历文凭国家予以承认。作为一种教育形式,它由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三者紧密结合而成。通过国家考试,个人自学、社会助学的成果得到检验和认定,并获国家承认。

(三)任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四)特点

同其他传统的教育形式相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高度开放、灵活多样、适应性强、工学矛盾小、容量大、花费少、效益高的特点,被人们誉为“没有围墙的大学”。应考者不受民族、性别、年龄、职业、信仰、已受教育程度、居住区域和身体条件等限制,均可根据自己的爱好或职业的需要自主地选择报考专业。考试采用学分累积制,不需经过入学考试,没有招生规模和学制的限制,考试合格一科即可获得该科的学分,不合格可以重考,重考次数不限,积满学分即可毕业;考试安排灵活,每次考试应考者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灵活选择报考课程门数,自由地安排学习时间和学习方式,可以边工作边自学边应考,也可以自主地选择是否参加助学机构举办的各种形式的助学辅导班,工学矛盾较少,考试费用低廉。

(五)学历水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水平和质量标准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同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相一致。每门课程的考试均为该课程的结业考试。

(六)学历层次、证书及学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历分为专科、本科两个层次;证书包括课程合格证书、专业证书、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等四种。

课程考试合格者,由省考委发给该门课程的课程合格证书,并计算该课程学分;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课程的考试,积满学分,符合专业证书发放条件者,由省考委发给专业证书(该证书根据有关部门、行业系统的需要而设置);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考试和考核,积满学分,符合毕业要求者,由省考委颁发相应的专科、本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专科、本科毕业证书上副署,国家承认其学历,并享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同学历层次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本科毕业的考生,成绩达到相关的要求,并通过我省教育厅组织的成人教育学士学位考试,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知识

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答: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有关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的考试标准及具体体现?

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的考试标准是以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学要求为参照标准,在考试的总体水平上,要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应专业的学历层次水平相一致。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的考试标准是由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考试大纲和指定教材来具体体现的,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专业考试计划从开考专业的指导思想,学历层次和规格,基本要求,考试课程和学分,关于考试、命题、评分问题的说明,主要课程说明,指定自学用书等方面来规定和控制专业 考试标准,体现了专业考试标准的核心。

2.课程考试大纲是按照专业考试计划对课程的规定,以纲要的形式具体体现课程考试的目的、要求、内容和范围,是专业考试计划的具体化,是专业考试标准的具体体现。

3.指定教材是专业考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课程考试大纲的进一步具体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教材一般都是依据课程考试大纲针对课程的知识内容、范围和深度的要求来编写 的,进一步具体体现了专业考试的标准。

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的形式?

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的形式是根据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对人才的需要来确定的。根据山东的实际情况,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有下列两种形式:

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是指专业面向整个社会,涉及多个部门、行业的需要而开考的专业。山东省面向社会开考的专业目前有法律(本、专科)、汉语言文学(本、专科)、英语(本、专科)等若干专业。

2.部门、行业委托开考专业。这是部门、行业为了满足自身发展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委托考试机构开考的专业。这一形式的特点是,开考专业不是面向全社会而是面向一定的部门、行业 或岗位,对报考人员有一定的要求和限制。此类专业的专业性较强,一般是部门、行业急于培训、选拔专业人才的专业。山东省现有部门、行业委托开考专业多数为相关部门、行业委 托省考委开考的。

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设了哪些学历层次的考试及各层次的要求?

答: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设了本科、专科两个学历层次的考试。

各学历层次的要求是:

1.本科要求考生通过所规定的全部课程的考试,达到相当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相同专业毕业生水平,即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能熟练运用并具有从事科学 研究的初步能力。

2.专科要求考生通过所规定的全部课程的考试,达到相当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相同专业毕业生水平,即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并能完成所学专业的具体工作。

考生应如何选择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

答:考生可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报考简章上的开考专业,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择业需要及自己的特长和爱好,本着学以致用的原则选择专业学习。专业选定后,应认真阅读专业考试计划,依据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及报考简章的课程安排购买教材和课程考试大纲进行自学。有条件的考生可参加社会上举办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学完规定的课程后,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统一考试。

什么是学分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为什么要实行学分制?

答:学分制是高等教育中一种教学管理制度,它以学分为计算考生学习分量的单位,即根据各门课程每一学期的授课时数或实验时数给予一定的学分,考生学完规定的总学分数,方能取得毕业证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行学分制是因为: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的专科、本科学历层次的总学分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等学历层次的总学分基本相同,体现了二者的一致性。同时,各门课程的学分数为考机构掌握命题难 易程度提供了依据,也便于各类助学单位的辅导教师和考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对各门课程的 要求来安排课时和掌握授课、自学进度。

2.实行学分制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选修课提供了前提,只要学分相同,考生可根 据自己的自学条件和工作需要选择考试的课程,这就满足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开放性和适 应性特点,为培养实用型专门人才提供了充分余地。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行学分制是一种必然。因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没有学年的,只要考生考试及格一门课程,即取得相应的学分,以后各门课程逐渐积累,达到规定课程总学分 就能毕业,这是其它教育形式无法替代的。

什么是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必修课和选修课?

答:公共课是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任何专业或部分同类专业的考生都必须学习的课程。如《哲学》、《政治经济学》等。公共课虽然不一定同所学专业有直接联系,但它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才,为进一步学习提供方法论的不可缺少的课程。

基础课是指某一专业的考生学习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其作用是为考生掌握专业知识、学习科学技术、发展有关能力打下坚实的基础。
专业基础课是指同专业知识、技能直接联系的基础课程,它包括专业理论基础课和专业技术基础课。

必修课是指某一专业必须学习掌握的课程。此类课程是保证培养专门人才的根本。

选修课是指某一专业的考生根据自己的需要及受教育程序的限制,有选择地学习的课程。但这种选择是有限制的,即只能在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内选择。如汉语言文学专业的选修课只能在《普通逻辑》、《教育学》、《心理学》三门课中选一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主考学校有哪些任务?

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主考学校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中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的使用和待遇等方面国家有哪些政策规定?

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 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 优录用或聘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哪些特点和优势?

答:与普通高等教育相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满足社会对教育的需求上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点和优势:
一是办学形式灵活、开放。这种教育形式从开始创建就摆脱了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的传统教育模式,专业结构、层次和人才培养的方向、规模,主要是根据社会需要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设计和控制,针对性和适应性强。考生以自学为主,没有入学门槛,没有工学矛盾,不受招生计划的限制,有利于改变长期以来“千军万马挤高考独木桥”的教育局 面,吸引和鼓励大批有志者勤奋学习,不断进取,自学成才。
二是教育功能和服务面向较宽,有利于向地方基层、艰苦行业和农村延伸,培养大批“留得住、用得上”的各类专门人才;有利于利用多种教育资源,通过开展广泛的社会助学活动, 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等各种教育形式的改革和发展,缓解教育 需求与投入相对不足的矛盾。
三是投资少、效益高。据统计,培养一名大专以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国家财政投入只需500元左右,不到国家财政对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培养一名大专以上毕业生所 需财政投入的十分之一,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非常显著。

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发展现状怎样?

答:山东省从1984年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十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获得了长足发展,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

一是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开考专业逐年增加。截止1999年,先后共开考本、专科专业 90 多个,现保留开考专业74个(其中本科专业20个),开考课程500余门。专业学科包括文、理 、工、农、医、师、法、经、工程、电子、机械等,覆盖了社会许多领域和行业。

二是报考人数迅速增长。1984年上半年首次开考时,全省报考人数4万余人,1988年上半年上升到6万多人,1990年后,报考人数逐年大幅增长,到1999年上半年达到49.9万人,比目前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在校生的总和还多10万人,并居全国各省市前列。

三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功能和服务领域逐步扩展。在承担国家学历考试的同时,近年来,相继推出全国计算机等级、公共英语等多项非学历社会性证书考试。从1999年上半年起,还面向全省教育系统对中学教师举办了18个本、专科专业的助学自考,并对省内29所民办高等 学校进行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同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向农村延伸的工作也已正式启动。

四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管理队伍和服务支撑队伍不断扩大。目前,全省有20余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各类经审核登记注册的首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单位286个,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常设考点近400个,参与考试管理、命题、评卷、组考、检查等工作的人员达4万余人。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实施,为山东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开考16年来,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共培养本、专科毕业生近14万人。另外,还培养中专自学考试毕 业生7万多人。许多考生,虽然一时或最终没有获得毕业证书,但通过学习,在个人的文化素质方面也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十几年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引导着200多万城乡考生奋发 学习,不断进取,走自学成才的路子,这对社会、对精神文明建设是个很大的贡献。

经过十几年的改革和发展,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初步形成了包括本、专科和非学历在内的门类比较齐全、功能较为完善的国家教育考试体系,成为省内规模最大的一种高等教育形式,发挥了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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